丹尼斯二楼主管这样处理合理吗?我想对其起诉可以吗?
悬赏分:90 - 提问时间:2008-11-19 12:10:46
08年7月底,丹尼斯二楼美的专柜(简称A)的形象柜因为三洋专柜(简称B)的营业员入内(A形象柜有扇门,内有一小块空间),导致柜翻倒砸了B的商品展示柜,商品坠落(因A形象柜放在B的场地内,故砸翻的是B的商品。)随后商场判定A承担70%的责任。我不服找其理论,后我承担50%的赔偿责任。但商场却把摔坏的东西化给了我,而仅有挂伤的商品划给了B。我要求调换商场的划分,商场却以B肯定不同意拒绝。至此事情搁浅至今。我刚刚知道商场扣押了我9000多元的账款,我9月撤柜时还有3000元押金在商场。砸伤的商品价值6000元。按商场协商的,我承担3000元的责任。我打电话给商场,其告知我这件事情不解决,不可能给我结账!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请问我能起诉商场吗?

最佳答案
搜集证据,你可以要求商场退还你的押金和货款;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回答者:
王福波律师

2008-11-19 12:21:48
你好,商场的做法是不合适的,你们可以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起诉解决QQ915639227
回答者:
王春民律师

2008-11-19 12:49:43
你好,商场的做法是不合适的,你们可以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起诉解决QQ915639227
回答者:
王春民律师

2008-11-19 12:50:28
我来回答:丹尼斯二楼主管这样处理合理吗?我想对其起诉可以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