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企业单方面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一事(急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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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律师。如果单位提出要单方面解除合同,(因合同签定3年,现刚好是一年),它以压缩编制,精简人员为由。如果我不同意,按法律程序可以继续上班吗?如果我答应解除合同,单位是否要付给补偿金和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,这在劳动法上有没有明文规定?如果单位拒绝给赔偿金,我该怎办?要找哪个部门说理?谢谢!急盼,因为下个月初就要执行。
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理由,不得解除劳动会同。如果其违法解除,你可以作出选择,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也就是你继续上班。二是你不再要求上班,那就可以要求二倍的赔偿金。可以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就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
参考资料:洛阳律师高晓军,联系电话:13383873316.
回答者:
高晓军律师

2008-10-29 13:5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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